前言:
去年(2015),踏入了桌遊不歸路,但心機不夠重,又不愛動腦,只好換個方向發展,一邊玩桌遊,一邊將玩過的場景化為架空,讓自己體驗一下身為主角的樂趣。
為了增加趣味性,人物名稱都有做了調整,例:「德克斯特‧德雷特」變成「德克斯特‧舒芙蕾」,絕對不是我打錯字啊!
The Adventure of Arkham 阿克罕歷險記-調查員準備篇-珍珍‧巴恩斯II (魔鎮驚魂 Arkham Horror)
珍珍從包包拿出手機,看了來電者,是老爸打來的,一時各種思緒湧上心頭,忽然有一股鼻酸的感覺。
外出打拼這麼多年,一點成就也沒有,好幾次以為有機會可以拚看看,卻老是被各種明爭暗鬥給拒於門外,此刻看到家人的來電,不管是什麼原因打來,總覺得特別欣慰。
「親愛的!」話筒傳來老爸寵愛的的叫喚。
「親愛的!」話筒傳來老爸寵愛的的叫喚。
「老爸!怎麼會忽然找我?」
「妳快回來吧!」巴恩斯先生焦急地說道:「妳妹不知道哪一點被黑山羊老大看上了,每天死纏爛打,我需要有一個人回來趕走他。」
「這種事怎麼會找我呢?」
「我也不知道,反正妳回來就是了!...」
珍珍心想,老爸應該是想念她了,不然不會找個這麼爛到爆的理由叫她回家。
反正看來當不了超級廚師了,不如繼續回家當個茶來伸手、飯來張口的千金小姐吧!
是的,她,珍珍‧巴恩斯的父親是美國首富,一家人居住在阿克罕市,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,但她總認為自己的生活不該這麼平淡,於是幾年前毅然決然來到巴黎,想要實現成為超級廚師的夢想。
但如今看來是無望了,不如聽爸爸的話,回家吧!
結束與父親的通話,珍珍淘氣的對施慕昔吐了吐舌,說:「我,要回家了!」
「嗯,天也快黑了,妳路上要小心喔!」施慕昔以為她只是一般的道別。
「我的意思是,我要回阿克罕了。」
「啊...什麼...好...妳要多保重...」施慕昔語無倫次起來。
「你嘰哩咕嚕的說些什麼啊?」
「我的意思是,很高興認識妳,祝妳一切順利!」施慕昔真想揍自己一拳,藏在心裡很久的話,為什麼就是說不出來呢?
從第一眼見到珍珍,就對她有了異樣的感覺,會介紹她去啃得蟹餐廳工作,除了想幫助失業的她之外,另一方面是希望能隨時隨地看到她,沒錯,他對珍珍一見鍾情。
而現在珍珍說她要離開了,他卻連告白的勇氣都沒有,只能用祝福的話隱藏自己的心意。
珍珍滿心期待施慕昔有什麼話要對她說,但看來是自己多想了,原本以為在施慕昔心裡自己是特別的,畢竟在啃得蟹餐廳工作的這段時間,他很明顯的對她比對其他的女服務生好,不過應該是自己多心了。
收回期待,珍珍勉強擠出一個笑容,對施慕昔說:「我爸希望我快點回家,那我...就先回去整理東西了。」
當時老爸硬是塞給她一筆錢,不過因為在巴黎的這段期間都有工作,因此這筆錢一毛也沒動到。
還有老媽當時也是擔心得要命,拿了一堆說是可以防身的武器,還有從珍品店買來的高檔貨,甚至還有號稱是祖先留傳下來的法術書,老媽千叮嚀萬囑咐,若遇到什麼危險,就趕快拿出來用。
首先是一張阿克罕地圖。
珍珍看著那張地圖,不禁搖搖頭,心想:「我人可是在巴黎耶!帶著阿克罕地圖有什麼幫助啊,難道是擔心我會忘記回家的路?」
還有一把笨重的斧頭,就算隨身攜帶,但它非常沉重,揮一下可能連自己都飛出去了。
真是搞不懂老媽在想什麼。
再來,是據說從珍品店購得的高檔貨,一個精美的酒紅色絨布盒,裝著一對寶劍模樣的戒指,是依她的戒圍訂製的。
老媽大概是擔心沒有人知道她是巴恩斯的女兒,所以要她戴著這麼顯擺的東西,還好她現在才看到這玩意兒,要是一開始就戴著,她大概一出門就被綁架了吧!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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